strong>可调整的正义之尺
古以来,法律便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石,在司法操作中,++时刻的调整难题,常常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时刻可以调整吗?这句话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不可私用。”(出自《史记·太史公自序》)
们要明确++时刻的调整并非无规则的随意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时刻一般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在某些独特情况下,++时刻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法定期间++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人民++申请延期++。”这里的“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即为++时刻调整的依据。
司法操作中,下面内容几种情况也可以作为++时刻调整的理由:
- 当事人因疾病、残疾等缘故无法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的;
- 当事人因证据收集困难、证人无法出庭等缘故无法及时++的;
- 当事人因其他独特情况,如家庭、职业等缘故无法及时++的。
+时刻的调整并非无限制,人民++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司法公正,正如古人所言:“法者,因此正天下之乱,平天下之不平也。”(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时刻的调整是法律赋予人民++的一项权利,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操作中,人民++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时刻,以实现正义之尺的平衡,正如我国著名法学家张晋藩所言:“法律是公正的,但公正不是墨守成规的,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出自《张晋藩法学论文集》)
+时刻的调整难题,既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也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我们应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共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